局属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督导团《关于转发<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邮中学校长王俊坤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苏教督〔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引以为鉴,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省“五严”规定,做好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印发
附:正文扫描.tif 苏教督〔2010〕3号.tif